臺中市市立東新國民中學組長公告徵才
發佈者 :
洪人事主任
一、官職等: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
二、職稱:組長(事務組)
三、職系:綜合行政
四、名額:1名,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(候用時間為3個月)
五、相關內容請詳見附件。
二、職稱:組長(事務組)
三、職系:綜合行政
四、名額:1名,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(候用時間為3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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