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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立東勢區東新國民中學113學年度代理(課)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結果公告暨續辦第4次招考事宜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
發佈者 : 楊教務主任
一、 第3次招考結果:
(一) 理化科(代理):正取廖○綺。
(二) 生活科技科(代理):正取吳○軒。
(三) 特教科身心障礙類(代理):正取1徐○珍、正取2黃○甄 。
(四) 其他科(代理):無人報名。
※經錄取人員應於7/30上午10:00,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,完成資格審查程序(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),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,取消甄選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
二、後續招考事宜:
(一)甄選類別及名額:
代理教師:A.特教科(身心障礙類)1名
代理教師(留職停薪缺):A. 國文科1名
(二)資格條件:
1.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大學以上畢業。

(三)報名日期:113年07月19日(星期五)至113年07月21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止。(逾時恕不受理)
(四)甄選日期:113年07月24日 (星期三) 上午場9:00;下午場13:2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
(五)放榜時間:113年07月24日(星期三)下午22:00時前。
三、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(本校甄選簡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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