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東勢區東新國民中學113學年度代理(課)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結果公告暨續辦第3次招考事宜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發佈者 :
楊教務主任
一、 第2次招考結果:
(一) 英文科(代理):正取 李曉雯。
(二) 其他科(代理):無人報名。
※經錄取人員若要放棄錄取資格,請於7/16前事先聯絡本校教務處填寫放棄錄取資格同意書,以利本校後續招考作業。
※經錄取人員應於7/30上午10:00,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,完成資格審查程序(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),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,取消甄選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二、後續招考事宜:
(一)甄選類別及名額:
代理教師:A. 理化科1名、B. 生活科技科1名、C.特教科(身心障礙類)3名
代理教師(留職停薪缺):A. 國文科1名
(二)資格條件:
1.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大學以上畢業。
(三)報名日期:113年07月15日(星期一)至113年07月17日(星期
三)中午12時止。(逾時恕不受理)
(四)甄選日期:113年07月19日 (星期五) 上午場9:00;下午場13:2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
(五)放榜時間:113年07月19日(星期五)下午22:00時前。
三、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(本校甄選簡章)。
(一) 英文科(代理):正取 李曉雯。
(二) 其他科(代理):無人報名。
※經錄取人員若要放棄錄取資格,請於7/16前事先聯絡本校教務處填寫放棄錄取資格同意書,以利本校後續招考作業。
※經錄取人員應於7/30上午10:00,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,完成資格審查程序(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),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,取消甄選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二、後續招考事宜:
(一)甄選類別及名額:
代理教師:A. 理化科1名、B. 生活科技科1名、C.特教科(身心障礙類)3名
代理教師(留職停薪缺):A. 國文科1名
(二)資格條件:
1.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3.大學以上畢業。
(三)報名日期:113年07月15日(星期一)至113年07月17日(星期
三)中午12時止。(逾時恕不受理)
(四)甄選日期:113年07月19日 (星期五) 上午場9:00;下午場13:2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
(五)放榜時間:113年07月19日(星期五)下午22:00時前。
三、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(本校甄選簡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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