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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立東勢區東新國民中學115學年度代理(課)教師甄選第17次招考結果公告(缺額補滿不再進行招考)

發佈者 : 楊教務主任
一、第17次招考結果:
(一) 特教科身心障礙類(巡迴班):正取 饒○杏。

※經錄取人員將電話另行通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日期,審查需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,完成資格審查程序(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),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,取消甄選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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