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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府社會局113年10月17日中市社障字第113014851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,該署依據各部會、地方政府及身心障礙團體建議修正旨揭參考指引,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,請貴校於辦理會議或活動時,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。
三、旨揭指引請逕自下載使用,途徑如下:CRPD資訊網(https://crpd.sfaa.gov.tw/)/首頁/宣導專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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