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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家庭教育中心志工召募

發佈者 : 廖輔導主任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12400774號函辦理。

二、 本中心為鼓勵社會大眾投入家庭教育志願服務工作,協助本市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,打造幸福宜居城市,特辦理家庭教育志工召募(推廣活動、諮詢輔導)。

三、 歡迎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5日(星期五)止,踴躍報名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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